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强制执行案件的公开询价公告”的要求,经综合评定,拟确定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为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代理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10民终1302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法律服务,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公 示 期:2025年11月3日—5日。
监督电话:0374-5723556
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