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为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服务的询价公告

致各律师事务所:

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项目。为确保本次增资扩股程序合法合规,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采购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专项法律服务,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二、采购人

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背景

本公司为国有企业,现计划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本项目需严格遵循《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服务内容

中选律师事务所需为本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最终出具符合国资监管机构及产权交易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对本次增资扩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尽职调查;

对增资方案、股东会决议等内部决策文件的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

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核准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

协助起草、修改增资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法律文件;

对投资方的资格条件从法律角度发表意见(如涉及);

对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全过程进行见证,确保程序合规;

就本项目所涉其他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最终出具一份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的《关于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法律意见书》。

五、供应商(律师事务所)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从事国有资产交易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并无不良执业记录;

4.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六、报价文件要求

参与询价的律师事务所须按照以下要求编制并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封装。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样表见附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无违规处罚承诺书:由事务所自行出具并盖章,承诺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密封要求:​​

所有报价文件应装入一个密封的信封或文件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信封外应清晰注明:

1.项目名称:“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法律意见书服务采购项目”。

2.报价单位名称。

3.联系人及电话。

重要提示:​​

1.缺少上述核心内容的报价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或导致评审扣分。

2.所有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以示真实有效。

七、报价方须知

1、报价方必须对其报价所有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方一旦中标,其报价资料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资料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我单位根据报价单位所报价格及配备人员实力等综合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八、报价时间

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逾期不再收取。报价资料应密封送达,评审结束后,所有报价材料由我单位存档,不再退回。

九、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北大街道八一路85号北大产业孵化园

:龚女士

联系电话:13503890699

十、特别说明

1.未按资质要求提供材料或超期送达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最终解释权归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专项服务采购报价表

 

附件:

许昌市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专项服务采购报价表

报价方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址

 

资质证明

相关资料复印件(可附后)

报价情况

 称

报价金额(单价)

备注

增资扩股法律意见书服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方(盖章):